貝殼財經訊(記者張曉翀)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和中央金融工作會議部署,不斷踐行金融工作政治性、人民性,在2024年“世界投資者周”活動期間,北交所通過一問一答的形式,從投資者適當性管理、交易規則、交易監管等多個方面向投資者介紹參與新三板市場需掌握的知識和信息,幫助投資者更好地了解新三板市場。
全國股轉公司對采取集合競價交易方式的股票存在的哪些異常交易行為予以重點監控?
根據《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股票異常交易監控細則》第七條規定,采取集合競價交易方式的股票交易中,存在下列異常交易行為之一的,全國股轉公司予以重點監控:(一)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股票,申報、成交價格明顯異常的;(二)不以成交為目的,通過大量申報并撤銷等行為進行虛假申報,以影響股票價格或誤導其他投資者的;(三)在一段時期內大筆申報、連續申報、密集申報或以明顯偏離行情揭示的最近成交價申報,導致期間股票成交價格明顯上漲(下跌)的;(四)多次以漲幅或跌幅限制價格,或接近漲幅或跌幅限制的價格申報、成交的;(五)在自己實際控制的證券賬戶之間或者涉嫌關聯的證券賬戶之間大量或頻繁交易,影響股票成交價格或者成交量的;(六)全國股轉公司認為需要重點監控的其他異常交易行為。
全國股轉公司對于做市商的哪些行為予以重點監控?
根據《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股票交易規則》第一百零五條規定,全國股轉公司對做市商的以下行為進行重點監控:(一)不履行或不規范履行報價義務;(二)頻繁觸發豁免報價條件;(三)涉嫌以不正當方式影響其他做市商做市;(四)庫存股數量異常變動;(五)報價異常變動,或通過頻繁更改報價涉嫌擾亂市場秩序;(六)做市商之間涉嫌串通報價或私下交換交易策略、做市庫存股數量等信息以謀取不正當利益;(七)做市商與特定投資者在一段時間內對特定股票進行大量且連續交易;(八)其他涉嫌違法違規行為。此外,《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股票異常交易監控細則》第八條規定,采取做市交易方式的股票交易中,存在下列異常交易行為之一的,全國股轉公司予以重點監控:(一)做市商與特定投資者進行大筆交易,且成交價格明顯偏離行情揭示的最近成交價;(二)做市商或投資者單獨或者合謀影響股票收盤價;(三)投資者大筆申報、連續申報、密集申報或以明顯偏離行情揭示的最近成交價申報,導致期間股票成交價格明顯上漲(下跌)的;(四)投資者單獨或者合謀大量或頻繁反向交易,影響股票成交價格或者成交量的;(五)全國股轉公司認為需要重點監控的其他異常交易行為。
全國股轉公司的監管決定如何送達存在異常交易的當事人及做市商等?
根據《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股票異常交易監控細則》第二十一條規定,全國股轉公司對存在異常交易行為的當事人采取口頭警示、要求提交書面承諾、出具警示函等自律監管措施的,通過相關證券賬戶所在的主辦券商向當事人實施。主辦券商應當及時向客戶轉告有關警示、督促客戶提交書面承諾或送達書面決定,并保留相關證據。做市商、使用專用交易單元的機構投資者進行做市或參與交易的,全國股轉公司可直接向相關當事人實施口頭警示、要求提交書面承諾、出具警示函等自律監管措施。根據《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股票異常交易監控細則》第二十二條規定,全國股轉公司作出暫停證券賬戶交易、限制證券賬戶交易決定的,通過相關證券賬戶所在的主辦券商向當事人發出書面決定。主辦券商應當在收到決定當日送達相關當事人;確實無法在當日送達的,應當保留相關證據并及時向全國股轉公司報告。做市商、使用專用交易單元的機構投資者進行做市或參與交易的,全國股轉公司可直接向相關當事人發出書面決定。